>網路交友已是現在許多人尋找「Mr.Right」的管道,但根據一份調查顯示,男、女性在網路上都會包裝自己,但說謊的動機卻大不相同。男生說謊的主因是害怕被另一半拒絕,而女生說謊的動機,則是對網路有較高的不安全感,所以用說謊來保護自己。不過整體而言,男性在網路上對於自身資料說謊的比重遠高於女性。

>另外,相較於女性,男性較願意在網路上與人交換手機號碼,比例為30%,而且超過半數男性皆坦然指出,願意在交友網站上分享電子信箱和居住地,主動性明顯較強。

網路找Mr. Right 男性說謊高過女性-Yahoo!奇摩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215/52/2mfb4.html

那麼,為何新聞跟歌曲被騙的都是描述"宅男'呢?可見黑數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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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陳玫伶整理報導】根據《每日郵報》報導,英國兒童每天在電視或電腦螢幕前的時間約為4.5小時,使用電腦平均為1小時50分鐘,看電視的時間平均為2小時40分鐘。  

飆網超時 運動不足

由市場調查機構ChildWise所執行的研究報告顯示,電子媒體已經史無前例地成為當代兒童保母,而青少年則比過去花更多時間在電視與電腦上。兒童每天花在螢幕前的時間還不及一星期的運動時間總和。

受調查的11歲到16歲學生中,擁有行動電話的人佔了97%,與成人平均擁有手機的比率105%相去不遠。結果也顯示輕少女對各式各樣的社交名流雜誌如數家珍,例如:《OK!》雜誌和追星雜誌《Heat》,青少年則使用手機接觸與性徵有關的資訊和限制級影片。

兒童與青少年研究學者龐德(Emma Bond)提醒大人們,不要再逃避這個存在已久的問題,要關心青少年與容易受影響的兒童。她說:「研究顯示兒童使用手機獲取色情資訊,發展性別認同與親密關係。」  

房內上網父母憂心

ChildWise釋出名為《2010-11年監察報告》(The Monitor Report 2010-11)中,內文顯示兒童每星期在校內與校外運動的時間總共只有2小時。受訪者有2/3介於5歲至16歲之間,其中11歲到16歲的兒童裡,擁有個人電腦與電視機的人數比例就佔了77%。儘管家長們會擔心孩子上網安全,仍有半數的兒童可以在自己的房間上網。

這項調查訪問了2,500名5歲到16歲英國兒童關於使用電腦、看電視和閱讀習慣。結果顯示受訪者每天都會上網、瀏覽社群網站和觀賞線上影片。網際網路越來越熱門,結果卻顯示下一代仍然很有可能成為電視成癮者。大約有63%的兒童在房間內就可以看電視,隨著擁有個人電腦的兒童越來越多,也越有機會觀看線上節目,看電視的數據可能會下降。  

筆記型電腦是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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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和某合作對象敲定了一份合約。雖然對方都是業界的資深前輩,不過討論相當順利,所以很快就把合約內容改好,準備正式簽訂。 回到辦公桌前,我在網路上發了一則訊息說:

授權大致談定OK,耶!謝謝作者和資深經紀人的指導與體貼,我們會加油!不久之後,我的合夥人傳了訊息過來問:「指導?體貼?」 其實沒什麼特別的意思,只是公開謝謝合作對象在洽談過程中表現的誠意與互信;在談判過程中,能彼此為對方立場著想是體貼、在不同的專業領域有以教我就是指導。

也許在商言商,用詞確實噁心了點、想法天真了點,不過與其硬擺出一副「⋯⋯我們公司也不小」、「不跟你們合作也無所謂」之類的高姿態(談判場合常見的手法,以前當上班族時常用,我並不是不會),我寧可把身段放低、虛心學習,以建立互信、彼此坦誠的方式,建立長久的合作關係。

http://fred.ipod.to/blog/?post%2F2218&utm_source=feedburner&utm_medium=feed&utm_campaign=Feed%3A+fredjame+%28fred.ipod.to%29&utm_content=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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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入圍2010年「最佳童書、最佳青少年圖書」的書單,看國內童書與青少年圖書的出版,和近幾年書市呈現的實際狀況相去不遠:翻譯作品仍占大部分,國內青少年文學嚴重貧瘠。

最佳青少年圖書:翻譯勝 本土極弱 

這個現象不僅持續數年,並有逐年加劇的趨勢,值得本土創作者與出版業者深思。

>今年獲得肯定最多的出版社是「小天下」,共有4本書獲獎,在童書耕耘上可謂豐收。《文字工廠》作者愛涅絲共有3本書入圍,另二部是少年小說《飛行刺蝟》《薄荷般的綠眼睛》,分別由三之三文化公司與天下雜誌公司出版,可見出版社選書時有相似的品味。但令人困惑的是,兩家出版社的作者介紹,在出生年份上各有出入,不知何者正確?這或許是微不足道的小瑕疵,但依此檢視入圍的書籍,有不少出版社校稿時出現謬誤,比如《布魯克林有棵樹》,書封折頁介紹作家出生年就錯誤,編輯實應更嚴謹對待出書一事。

http://blog.chinatimes.com/openbook/archive/2010/12/26/586278.html

最佳童書

得獎作品及必讀之6大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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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Facebook或任何網路社群上發表的個人資訊,是你未來潛在的包袱。

  故意、意外或未經同意的資訊,在網上流竄分享,而且永不消逝。網路能掩飾我們的身份還是揭露我們的身份?建立我們的人氣還是毀壞我們的名譽?使用網路越自由,越使我們深陷更多不自由。

  我們正處於網路青春期階段。網路像個十來歲的孩子,呈現所有青春期的性質:莽撞的、不受約束的、任性的、無懼的、實驗性的、不在意行為後果。網絡傳播資訊的自由越大,可能是個祝福也是個詛咒。

  國際知名的隱私法權威,為言論自由與隱私權的兩難尋求平衡點。

  分享八卦和散佈謠言似乎是人類的天性,網路提供了比現實生活中更能暢所欲言的空間。網路始終不停地發展擴大,每天有超過65000部影片在YouTube上發表,過去七年全球已成立5億多個部落格。但稍作仔細回顧就會發現,一九九○年代中期人們才開始大量使用網路。換句話說,網路正處於其青少年階段,而冗長的法律制定程序及難以界定的模糊地帶,使它更顯得自由不受拘束,卻也引人憂慮。

  網民集結的意見暴力加上「人肉搜索」可能讓某人名聲毀於一旦,無論強勢的政治人物或普通小學生,都可能招到網路欺凌。另一方面,人們越是上網,就越有可能將生活細節洩露到網路空間去,在無形中也為他人及自己設下陷阱。作者提供了大量個人名聲因網路而遭受永久損害的驚人案例,如狗屎女、星際大戰小子、手機賊、幽靈教授……無不發人省思。

  丹尼爾.沙勒夫為個人隱私法的權威。他透過這本著作確切的點出,言論自由與隱私權不容置疑的重要性,而法律則須在這兩項看似對立的權力間,極力作到平衡。這是生在網路世代的我們要面對的兩難困境,我們要如何捍衛人們的言論自由,並同時確保攸關個人名聲的資訊受到保護?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4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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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找到這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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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念真--台灣女人
江蕙演唱會上曾經出現吳念真導演的台灣女人影片,這幾天在網路上悄悄的散播開來。

林強--查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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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審議民主
編者:埃爾斯特(Jon Elster)
譯者:李宗義、許雅淑
出版:群學 2010 / 09

很簡單地說,所謂的「審議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大致上可以這樣理解:在合理多元主義下的民主社會,具有不同觀點/立場的公民對某個議題或政策,與其他同樣自由、平等且理性的公民在經過公開審議、公共證成的論理論辯後,逐漸凝聚共識、或至少能讓分歧的意見逐漸驅同,使隨後共同做的決定具有正當性。並且,這樣一套慎思熟慮的公開審議程序,被假設能解決投票決所可能會產生的多數暴力、或不明智的決定,或甚至被認為能避免特定利益團體對代議士的遊說所會對公眾利益產生的傷害。

用柯亨(Joshua Cohen)的話來說就是:「審議民主不僅僅是確保公共事務進行理性討論的公共文化,也不僅是將這種文化與投票、政黨、選舉等傳統民主制度之間建立連結,而是直接地將權力的行使與公開論理的情境結合在一起。」而這要求審議民主除了提供公民間自由且平等的意見討論與參與,也要能有一套確保政治權力「回應」與「責任歸屬」的框架,也就是將公共權力的權力來源和公開論理結合在一起。

http://pots.tw/node/6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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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尊重中學會禮貌

那要如何做,才能讓幼兒學會和人打招呼?最重要的關鍵,仍是尊重。最有效的辦法是示範和引導。以我在書店看到的場景為例:有個媽媽手裡牽著四歲大的孩子,在書店裡遇到好友。兩個大人幾句寒暄後:媽媽對著孩子說:「小涵,這是王阿姨,她是媽媽的好朋友。」

王阿姨在離孩子有一點點距離的地方,蹲下來,對小涵笑一笑說:「你好,小涵,我是王阿姨。」王阿姨等了一下下,接著說:「你的娃娃好可愛。」王阿姨又斷斷續續的與媽媽和小涵對話,然後在她離開前,她說:「小涵好可愛,小涵再見。」媽媽說:「跟王阿姨說再見。要不要抱王阿姨一下?」

小涵有點害羞的說再見,然後走到王阿姨跟前,抱了她一下。

在這個例子裡,我看到了王阿姨的尊重:她給孩子空間和時間去觀察她;她先善意的打招呼,主動關心孩子喜歡的東西;不強迫孩子馬上回應,耐心等待孩子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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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年代都有某項流行事物,這也許只是商品文化的一項特點。台灣據說正身處後殖民工業文化之中,大國流行文化中的逆流,當然也在這個島上起了一些不大不小的漩渦。我們可以看到這幾年台灣也流行這一類「骯髒寶貝」,先是無時無刻,都會在褲檔上勃起一團的城市獵人犽羽獠,再來是喜歡把雞雞夾在兩股間,變成女生的臘筆野原新之助。變態的英雄受到大眾歡迎,超人,忍者龜,小叮噹這些角色已經過氣。「骯髒寶貝」成功地佔領了台灣的卡通天空,但其他領域的作者也正蠢蠢欲動 : 陳克華吟出「欠砍頭詩」,侯俊明把男女交媾和扭曲的性器官做成木刻,洪淩寫著「她的尖牙溫柔地探入濕熱的陰道」,濁水溪公社則在舞台上大唱著「我咧殺人啊強姦

>如果你生出這樣的小孩子,要怎麼辦?Mike沒有迴避這個問題,B&B參加過每一種「治療」和「矯正」的活動。他們的班導Mr. Van Driesen,是一個充滿愛心和人道精神的,還在做Woodstock愛和和平白日夢的長髮老嬉皮,他的耐心驚人,但怎樣也感化不了他們。他們的高中Highland School還有一個前陸戰英雄,魔鬼教官Mr. Busscut,他的強力肢體修理也絲毫沒有改正B&B一點點行為。他們最心儀的街上的流氓Todd,每見一次B&B,就海K他們一次,但他們還是想進他的幫派。在卡通片中,可以看到他們被迫參加過許多「活動」,包括團體心理治療,也接受過個別心理治療,出席婦女運動的聚會,參與加青少年的成長團體,接受過新時代運動中的芳香療法,進過幾次拘留所,精神科病房。他們甚至還參加過80年代流行的新男性運動,在山林中打鼓,抒發男性衝動和攻擊的本能。原本被我們這些外國人稱羡不已,種種美國文化的「治療」和「矯正」的心理活動對他們好像都沒有用,B&B破壞了每一次治療他們的嘗試,Mike告訴我們,B&B基本上是非常,非常不可救藥的,他以這卡通來間接嘲嘆資本主義中的種種的馴化和教誨手段。

>我們也許可以說這樣的人物,只存在卡通中。卡通人物不死,不會被消滅。他們的虛構身份,讓他們可以去嘗試所有的惡德而仍安然無恙。但是這樣的人就不存在嗎?這難道不是我們每天看的報紙社會版的背後,許多社會邊緣人的心態寫照?更令人不安的是,喜歡B&B,和喜歡「骯髒寶貝」的許多善良大眾們,包括我,是不是在卡通人物的身上,看到了自已的某一面,所以被深深吸引著?

>我不知道Mike創作B&B這兩個寶貝蛋時心情如何,起碼我在寫這一篇文章時是蠻痛苦的。我現在使用的語言文字,介於論述和描寫之間,基本上是和要處理的對象,罵髒話的心態背離的。文字代表理性,而髒話是對此的反叛。髒話是語言的禁忌,因為脫離了語言背後代表的倫理和社會結構。「幹你娘」,「kiss my ass」,直接攻擊的就是這些倫常,。基本上我現在想做的,是去想以理性來分析不理性的元素組合。可麼做的到嗎?我們可以試一試,比方這麼論述 :「髒話」,「是一種滿足攻擊本能的行為」,「發洩被壓抑已久的性快感」,或「髒話是一種反向行為的防衛機轉,可以抵消潛藏的亂倫不安,處理內心壓抑的同性戀衝動」,等等。

或是更複雜些,精神動力學的說法:「這是一種對權威型象的敵意反映,講髒話的兒童行為僵化,他們平日因為怕被處罰,沒有管道去發洩敵意,對父母的敵意累積到了一個頂點,就會以出現穢語症。」

>我開始回想小學時代,曾經從友輩那兒學過的髒話,我記得小學二三年級的時候,曾經玩過一個遊戲,就是用一個字,二個字,三個字一直下去來罵出各種內容不同的髒話。台灣小孩的創造力不見得就輸給beavis and butthead, 我記得那時候的高手可以罵到八個字。「幹」,「你娘」,「臭雞巴」,「雞雞歪歪」,「操你家祖母」,然後是「幹你娘老雞麥」,我恐怕要很用力才能再想起來六個字的*我應該可以做到,但是八個字的??我恐怕己經不行, 最精彩的那些我已經想不起來。或是說,我很難克服潛意識中的阻抗而喚回那段記憶。但我仍記得小學時代,同學之間講髒話是如此的風行而好玩,以致學校老師要像「講台語」一樣地三申五令地打壓「講髒話」,外加罰錢,打手心。有好長的一段時間,我都以和有種童年玩伴和自己的行徑為恥。更糟的是,台語和髒話一樣是不潔的,那麼一陣子我為自已「台灣小孩子」的身份感到難過,而且,回到家裏,鄰居和爸爸不高興的時候,就是這般冊幹六譙。「髒話」給我的記憶是混合自卑,矛盾和懲罰。這類懲罰留下的影響就是 : 因為「髒話」曾給我們痛苦,所以我們討厭它,不能說,也不想看到和聽到。「髒話」,掀起了我們受教育,受到權力在宰制語言時,留下的行為制式約的魔咒和鞭打的痕跡。

BillyPan 的部落格@台灣部落格協會 - 髒話的心理分析 - To B or Not To B  談骯髒寶貝
http://www.wretch.cc/blog/billypan101/7088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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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愈來愈多的現象顯示,在網路科技的運用、電子商務的成熟、行動裝置如智慧型手機的普及,再加上行動商務(Mobile Commerce)浪潮的推波助瀾下,養成了快速(Fast)、彈性(Flexible)、社群導向(Facebook)、對品牌不易忠誠(Fragile)的消費者新F4特性

>這群以四十歲以下為主力的消費者,在網路世界裡成長,講究快速擁有、立即享受,對時間的運用更彈性也更隨性,零碎時間與移動時間不再只是無意義的打發,可能是片刻的資訊獲取、娛樂放鬆,也可能是十分鐘的學習。

>他們習慣與網路社群時時交流、刻刻分享,也由於社群力量大、不耐等待、總是一心多用(multi-task),同時接收好幾個視窗、螢幕傳來的各種訊息,使得企業在維持品牌關係上顯得脆弱,得花愈來愈多的心思來跟上消費者腳步

>延長開店時間、細分消費時段,實體通路上碰不到的消費者,虛擬通路上也要掌握。當一天二十四小時的時段被加倍放大,一天被當成四十七小時來運用,每一分鐘,都已變成企業商機的決勝關鍵。

>「台灣非常獨特的一個現象,就是電子商務與超商取貨兩件事,是從一九九九年開始一起成長,十年來養成了消費者的習慣與信賴,」PChome董事長詹宏志指出,透過全國四千七百五十家、二十四小時營業的統一超商據點,等於同時解決了金流(付款)與物流(交貨、取貨)問題,消弭了時空的限制。

統一超商集團旗下的博客來網站,就是台灣消費者「等待商品」習慣改變的縮影。過去博客來七到十天到貨取書,到現在標榜「今日上午前下單、明日超商取貨」,未來將更可能進一步進展到「當日取貨」。統一超商營運長謝健南得意的指出,「其實博客來到貨取書最快的紀錄是九小時。」

事實上,自從PChome網路購物兩年多前推出「二十四小時」到貨的服務以來,就一下子拉高了競爭門檻,在每年有三千一百億市場規模的網購環境下,台灣的消費者早已不耐等待。

摘自:天下雜誌 - 時時刻刻連到你 零碎時間消費時代

http://www.cw.com.tw/article/index.jsp?page=1&id=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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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臉書看成一個國家,那麼它的人口數足以登上「世界第三大國」。

>臉書讓大家做到了這些,現在每個人都可以在臉書上分享自己的訊息與意見。我一直認為,人們會愈來愈願意與他人互動分享,整個世界也會走向開放與透明,這將是未來十到十五年最重大的社會趨勢之一,我們希望能推動社會,往這個方向發展。

>網路有各式各樣的服務與應用。不過我認為,人最感興趣的,還是其他人發生了什麼事,這也正是臉書為什麼那麼受歡迎的原因。

>我們的目標不是要做很酷的網站,而是要做有用的平台。酷眩的東西終究會褪流行,有用的東西卻不會,它可能會延續很長一段時間。這就是我說的,臉書的「公用事業」(utility)特質,我強調的就是要有用。

摘自:天下雜誌 - Facebook創辦人查克伯格 人最有興趣的是其他人

http://www.cw.com.tw/article/index.jsp?page=1&id=4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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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要小心不讓他人任意使用你的網路之外,在公共場合使用無線網路時也要注意。因為駭客可能利用舊的XP電腦並將網路命名為"免費公共WiFi",讓你誤以為是免費網路而連線導致風險。不論是否信賴這些熱點,在公共場合使用NB及智慧型手機時,最好還是設定必須經由你的同意才能連上無線網路,而非自動連線。對於一些會自動連上WiFi的裝置,最好先關掉檔案分享的功能,以免遭受駭客攻擊。

摘自:ZDNet Taiwan - 便利之下的真相 無線網路安全問題 - 新聞 - 網路通訊

http://www.zdnet.com.tw/news/comm/0,2000085675,20148144,00.htm?feed=RSS:+ZDNet+Taiwan%3A+%B7s%B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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